长城网·冀云客户端讯(记者 王晶)日前,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《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保障群众权益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。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分为通过刑事检察监督保障群众权益、通过民事检察监督保障群众权益、通过行政、公益诉讼监督保障群众权益、通过信访工作保障群众权益及做好宣传和舆情工作。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,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实行“班主任 课代表”制,涉及具体业务由部门负责人认领,担任“课代表”,统领工作由本院检察长担任“班主任”,全院“一盘棋”,分工配合,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。
方案实施以来,康保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,及时安排信访人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,亲自接待,认真聆听信访人的诉求,对信访人的疑问一一解答,并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,同时也会积极能动履职,真正发挥检察监督职能,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驾护航。